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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甘肅沁園招標有限公司代理的以競爭性磋商方式采購的蘭州市七里河區(qū)國家稅務局機關公務車輛定點維修、保養(yǎng)項目(磋商文件編號:GSQY-16005),首次公告日期為2016年4月27日,現(xiàn)對競爭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更正如下:
一、項目名稱:蘭州市七里河區(qū)國家稅務局機關公務車輛定點維修、保養(yǎng)項目
二、磋商文件編號:GSQY-16005
三、更正內容:
(一)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并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所要求的材料;
2.須提供由供應商住所地或者業(yè)務發(fā)生地市(州)、縣(區(qū))人民檢察院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3.須具備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f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且經營范圍為“二類及以上機動車維修”;
4.須在蘭州市七里河區(qū)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加。
現(xiàn)更正為:
供應商資格要求: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
2.須提供由供應商住所地或者業(yè)務發(fā)生地市(州)、縣(區(qū))人民檢察院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告知函;
3.須具備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f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且經營范圍為“三類及以上機動車維修;
4.須在蘭州市七里河區(qū)、安寧區(qū)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聯(lián)合體參加。
(二)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
獲取磋商文件的時間: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9日09:00-11:30,15:00-17: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現(xiàn)變更為:
獲取磋商文件的時間:2016年4月28日至2016年5月13日09:00-11:30,15:00-17:00(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三)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
1.遞交磋商響應文件截止時間: 2016年5月12日09:30時
2.磋商時間: 2016年5月12日09:30時 ??
現(xiàn)變更為:
1.遞交磋商響應文件截止時間: 2016年5月17日09:30時
2.磋商時間: 2016年5月17日09:30時??
(四)原磋商公告中:
購買磋商文件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購買磋商文件授權委托書”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權代表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4.購買磋商文件前3個月的單位納稅證明及繳納社會保險資金有效票據(jù)憑證復印件,如按年度或半年度繳納單位社會保險資金的須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保險資金繳納有效票據(jù)憑證復印件;
5.財務證明文件:針對本項目的銀行資信證明原件和上一年度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和損益表等完整內容)或上一年度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審計報告;
6.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f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現(xiàn)更正為:
購買磋商文件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購買磋商文件授權委托書”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權代表身份證(正、反面)復印件;
4.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f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五)原磋商文件四、磋商須知4.1.10(3):
每一封面須注明項目名稱、磋商文件編號、供應商(單位)名稱、供應商(單位)地址、“于 2016年5月12日09:30時(北京時間)之前不準啟封”的字樣。
現(xiàn)更正為:
每一封面須注明項目名稱、磋商文件編號、供應商(單位)名稱、供應商(單位)地址、“于 2016年5月17日09:30時(北京時間)之前不準啟封”的字樣。
(六)原磋商文件八、磋商響應文件格式附件7供應商資格證明文件中:
7-5財務狀況證明文件
7-5-1針對本項目的銀行資信證明原件和上一年度的財務報表復印件(包括資產負債表、現(xiàn)金流量表和損益表等)
7-5-2上一年度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完整的審計報告復印件
(注:7-5-1、7-5-2可任選一項,但必須完整。)
7-6購買磋商文件前3個月繳納社會保險資金的有效票據(jù)憑證復印件,如按一年或半年度繳納的,則須提交上一年或上半年度繳納社會保險資金的有效票據(jù)憑證復印件
7-7 購買磋商文件前3個月繳納稅收證明的有效票據(jù)憑證復印件
7-10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f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且經營范圍為“二類及以上機動車維修”(復印件加蓋公章)
7-11在蘭州市七里河區(qū)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的證明文件(需附購房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
現(xiàn)更正為:
1.取消7-5、7-6、7-7條款;
2.7-7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fā)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且經營范圍為“三類及以上機動車維修”(復印件加蓋公章)
7-8在蘭州市七里河區(qū)、安寧區(qū)有固定的經營服務場所的證明文件(需附購房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
四、其它內容不變。
五、采購人:蘭州市七里河區(qū)國家稅務局
??????? 聯(lián)系人:李新學
??????? 電? 話:0931-2611161
??????? 地? 址:蘭州市七里河區(qū)下西園66號
??? 六、采購代理機構:甘肅沁園招標有限公司
??????? 聯(lián)系人:郭 昊?
??????? 電? 話:0931-8873918
??????? 傳? 真:0931-8913537
??????? 地? 址:蘭州市城關區(qū)南濱河東路517號18樓
甘肅沁園招標有限公司
2016年 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