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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政辦發(fā)〔2011〕48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應急管理工作,有效發(fā)揮專家學者在防范和應對各類突發(fā)公共事件中的作用,根據(jù)《甘肅省突發(fā)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省政府決定,成立甘肅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專家組?,F(xiàn)將《甘肅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專家?guī)旒皩<医M管理制度》和《甘肅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專家組成員名單》予以印發(fā)。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甘肅省人民政府
應急管理專家?guī)旒皩<医M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對應急管理專家?guī)旌蛯<医M的管理,規(guī)范專家決策咨詢管理機制,發(fā)揮專家在預防和處置突發(fā)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據(jù)國家和我省應急管理相關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專家?guī)旌蛯<医M是經(jīng)省政府同意后組建的多專業(yè)、跨部門的應急管理專家隊伍,其成員主要從黨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中推薦和評聘,專家?guī)焓菍<医M的后備人才庫。
第三條 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專家?guī)?,并對專家組成員進行評聘、考核和管理。具體為:
(一)記錄專家相關信息并實施動態(tài)管理;
(二)承辦專家組成員聘任、發(fā)證、考核和換屆工作;
(三)安排專家執(zhí)行任務和參加有關活動;
(四)組織專家開展學術交流和技術培訓,向專家提供國內外有關資料和信息;
(五)指導和協(xié)助專家組制定工作計劃、編寫論文集和相關報告;
(六)及時將應急管理方面有關文件送達相關專家,對專家提出的咨詢意見和工作建議進行研究、吸納,并及時通報有關情況;
(七)組織研究解決專家提出的應急管理工作重大問題;
(八)組織召開專家組全體會議、專題工作會議等;
(九)承辦其他相關事宜。
第四條 專家組設組長1名,按照專業(yè)區(qū)分,成立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wèi)生、社會安全和綜合管理5個專業(yè)組,各專業(yè)組設召集人1名。專家組實行組長負責制,負責對專家組成員進行業(yè)務指導和管理,組織擬定專家組年度工作計劃、建立工作機制等。必要時,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可從專家?guī)熘衅刚堄嘘P專家組成臨時(緊急)專家組。
第五條 專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本人愿意參加專家?guī)?、專家組,并遵守各項管理規(guī)定;
(二)原則上應具有高級以上技術職稱,在本專業(yè)領域具備國內或省內領先的科研技術水平和豐富的實踐經(jīng)驗,在同行專家中有較高威信,了解和掌握本學科、本專業(yè)領域的國內外工作動態(tài),有較強的理論思考和決策咨詢能力;
(三)有嚴謹?shù)目茖W態(tài)度和良好的學術道德,工作認真負責,堅持原則,作風正派,不受部門、單位及個人利益影響,能團結同志、集思廣益;
(四)年齡原則上在65周歲以下,身體健康,在精力和時間上能夠保證參加應急管理專家組組織的相關活動。
第六條 專家?guī)旖⒑蛯<医M成員評聘程序:
(一)專家本人通過所在單位向省政府應急辦推薦或自薦,并填報《甘肅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專家組成員申請表》;
(二)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根據(jù)應急管理工作特點和任務需要,綜合考慮候選人的科研能力、實踐經(jīng)驗、行業(yè)威信和專業(yè)互補等問題,提出專家?guī)斐蓡T名單和初步審核意見;
(三)在專家?guī)旎A上,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進一步綜合考察專家的德、才、能、效,提出專家組成員推薦名單;
(四)省政府辦公廳對專家組成員推薦名單進行復審并報省政府批準后,頒發(fā)應急管理專家組專家聘任書;
(五)專家組成員聘任期限為3年,任期結束,經(jīng)考察合格并征求本人同意后,可以續(xù)聘;
(六)根據(jù)工作需要,可以對專家組成員進行增補,增補專家原則上從專家?guī)熘挟a生。
第七條 專家組主要工作職責:
(一)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重大理論和現(xiàn)實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和建議;
(二)組織動員本行業(yè)的專業(yè)技術力量,加強預防和處置突發(fā)事件關鍵技術和設備研發(fā),提高我省應急裝備和技術保障水平;
(三)參加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的研究、草擬和論證工作;
(四)為我省應急管理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計劃提供智力支持,并對規(guī)劃和計劃進行論證和審查;
(五)參與我省突發(fā)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評審及修訂工作;
(六)參與突發(fā)事件預防性項目的評估、技術檢測和成果審查工作;
(七)參與指導應急管理培訓、知識宣傳及應急演練活動;
(八)參與突發(fā)事件的監(jiān)測預警,對事件發(fā)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強度和級別進行預測,并提出應對方案;
(九)受委托參與對突發(fā)事件影響的調查評估和分析研判,提出處置措施和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
(十)完成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或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 專家組工作程序:
(一)每年召開1次專家組例會或專家研討會,研究全省應急管理工作,主要聽取專家有關建議。當工作需要或遇有突發(fā)事件時,可隨時召開專家組會議。
(二)選派專家執(zhí)行任務時,如無特殊情況,要按時到達指定地點。
(三)專家完成工作任務后,向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寫出書面報告。
(四)有關部門和單位聘請專家組成員執(zhí)行應急管理方面任務時,需征得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同意。
第九條 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具體負責與專家的聯(lián)絡工作,省政府召開專家工作會議、組織專家集體活動或選派專家執(zhí)行任務時,應通過專家所在單位通知本人。特殊情況下,可直接通知專家本人,專家在接受任務的同時,向所在單位報告。
第十條 專家組成員在受聘期間,因工作需要調離本崗位,或離開本省30日以上,或由于身體狀況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專家職責的,應及時報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
第十一條 專家組成員履行各項工作職責時應堅持科學客觀、實事求是的原則,并嚴格遵守有關保密紀律。
第十二條 專家開展應急管理工作期間,可領取適當勞務費。勞務費及活動期間的差旅費,由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或任務、項目提出方(受益方)提供。
第十三條 建立專家工作考核制度,包括對專家組的考核和專家組成員的考核。對專家組的考核按照屆期進行,主要考核專家組履行各項工作職責情況以及工作質量和效果。對專家組成員的考核按年度進行,主要考核專家個人在履行各項工作職責時的客觀公正性、遵守紀律情況、參加活動時間及完成工作的數(shù)量和質量等,并填寫《專家年度工作考核表》。
第十四條 專家在受聘期間,如有以下情況,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可單方解聘并通知本人。同時視情況予以通報:
(一)個人能力有限,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不履行職責,不服從管理,違反紀律,無故不接受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指派任務的;
(三)在執(zhí)行任務期間,工作不負責任,違背客觀事實,兩次以上向有關方面提供有失公允或錯誤的決策建議或事實論斷的;
(四)擅自以專家組名義從事不正當活動的;
(五)有其他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
第十五條 本制度由省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制度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專家組成員名單
第一屆專家組成員45名,涉及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wèi)生、社會安全和綜合管理5大類26個領域。其中,自然災害類12名,事故災難類15名,公共衛(wèi)生類6名,社會安全類7名,綜合管理類5名。
組 長:尹 東 省氣象局副總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
成 員:(每一類別專家按姓氏筆畫排序)
(一)自然災害類
馬爾曼 省地震局應急救援處處長、研究員
尹 東 (兼)
劉小鳳 省地震局預報中心主任、研究員
朱發(fā)昇 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副院長、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吳瑋江 省科學院地質自然災害防治研究所副總工程師、研究員
楊封科 省農科院旱地農業(yè)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羅進倉 省農科院植物保護研究所研究員
趙成章 西北師范大學地理與環(huán)境科學學院副院長、教授
郭曉軍 省農業(yè)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管理站副調研員、高級農藝師
寇明君 省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站站長、正高級工程師
諶文武 蘭州大學土木工程與力學學院副院長、教授(自然災害類專業(yè)組召集人)
黎志恒 省地質環(huán)境監(jiān)測院院長、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二)事故災難類
馬志鋒 省公安消防總隊司令部戰(zhàn)訓處高級工程師
馬育功 省建設廳副廳長、省建筑設計研究院院長、正高級工程師(事故災害類專業(yè)組召集人)
王三反 蘭州交通大學環(huán)境與市政工程學院給排水系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導師
盧建國 中石油蘭州石化分公司安全副總監(jiān)、高級工程師
師健中 國家電力監(jiān)管委員會甘肅省電力監(jiān)管專員辦公室供電監(jiān)管處(安全監(jiān)管處)處長、高級工程師
何 濤 蘭州交通大學光電技術與智能控制實驗室副主任、副教授
張衛(wèi)國 省公安廳交警總隊高速公路支隊調研員、高級工程師
李景相 省電子政務辦公室主任、高級工程師
俞樹榮 蘭州理工大學副校長、教授
姜集輝 省煤炭科學研究所總工程師、高級工程師
趙建昌 蘭州交通大學土木工程學院特種結構工程技術研究所所長、教授
秦 芝 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核化學組組長、研究員
顧清禮 省鍋爐壓力容器檢驗研究中心檢驗站站長、高級工程師
曹坤茂 省電力公司安全監(jiān)察部一處處長、高級工程師
謝俊文 華亭煤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jīng)理、正高級工程師
(三)公共衛(wèi)生類
牛天平 省緊急醫(yī)療救援中心副主任、主任醫(yī)師
白亞娜 蘭州大學公共衛(wèi)生學院流行病與衛(wèi)生統(tǒng)計學研究所所長、教授
劉錦民 省糧油批發(fā)市場副主任、高級工程師
畢 陽 甘肅農業(yè)大學食品科學與工程學院院長、教授
李躍增 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
格鵬飛 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主任醫(yī)師(公共衛(wèi)生類專業(yè)組召集人)
(四)社會安全類
王希隆 蘭州大學歷史文化學院院長、教授
王國建 省公安廳刑事科學技術檢驗鑒定處處長、高級工程師(社會安全類專業(yè)組召集人)
劉雅杰 省統(tǒng)計局綜合處處長、統(tǒng)計師
祁建邦 省財政廳預算處處長
張寶軍 省政府外事辦副主任
李滿良 甘肅儲備物資管理局局長、高級物流師
梁金田 省公安廳反恐怖處副處長
(五)綜合管理類
王立冬 蘭州商學院法學院社會學系系主任、副教授
左玉麗 甘肅日報社時政部副主任、主任編輯
沙勇忠 蘭州大學管理學院信息管理研究所所長、教授、博士生導師(綜合管理類專業(yè)組召集人)
周尚業(yè) 省廣電總臺電視新聞中心主任、主任記者
曾施霖 省政府法制辦副主任、律師